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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视未成年人保护的媒体不配做媒体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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泽明 等级 ★ 楼主 发表于 2017/6/10 10:54:22 编 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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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淳于 惊闻一则消息,有网友在QQ空间传播“成飞中学学生”不雅图片,还大肆宣扬注明加好友就可以得到现场的视频和图片。当地警方第一时间反应表态,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。中学生从年龄上讲多是未成年人,在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前都处在“未成年人”保护伞之下。令人震惊的是竟有人四处传播不雅照,而媒体圈中成熟稳重的中国青年网竟也曝晒出清晰照片,虽然图片已作打码处理,但姿势与动作依然“不可描述”。 这么多年法治建设,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已然牢固。为何仍会有如此多的行为在行伤害之实?不如看看事件发生后,警方、媒体的行为,谁在保护未成年人、谁在伤害未成年人,行为高低妍媸自别! 成飞中学学生事件发生后,当地警方迅速响应,及时向社会表态要查清问题严肃处理。但事件涉及未成年人这一敏感群体,方式方法上尤其需要注意。还原真相、消弭影响甚至后续的惩处需要竭力在未成年人保护伞之下进行,抚平受伤害未成年人的心灵创伤和惩处侵害行为同样重要。作为媒体单位,公开监督并无过错。可明知文章涉及敏感群体,依然在文章显要位置曝晒“不雅”照片,对当事人造成的二次伤害不可不谓残酷。事件发生后,未成年人本就处在情绪焦虑和精神敏感之中,此时中国青年网的曝图与到处传播不雅照的恶意网友再次揭开伤疤,对当事未成年人的心灵愈只会是雪上加霜。 依法治国不是背背法条、喊喊口号就能作数,法治精神重在理解,贵在执行。把法治精神掰碎了、吃透了浇灌到言行中,才真真敢说践行了法治。中国青年网这次的差错不能拿审校没把好关来搪塞,更为根本的原因是精神观念上开了小差,才会一边喊保护未成年人口号一边伤害当事中学生。 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,需要法律、机制呵护,更为重要的保护是在意识上擎举“保护未成年人”观念。保护未成年人不能老在伤害后,观念上端正了,行为才不会跑偏。在这里,中国青年网你欠社会和当事人一句对不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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